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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北戴河》作者:耳耳刀文案:互攻,互攻“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

-------------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

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

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

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

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

我是他明知伤身,还抽了一辈子的北戴河。

外冷内热别扭酷哥x憨批怼精疯球美人朱丘生(孬蛋)x卢子卯(傻帽)1v1,he食用指南:1、互攻,前期年下,后期年上2、序·傻帽日记傻帽日记2月14日天气晴情人节前夕,公司的同事们都在给对象准备礼物,我也想给朱丘生准备一个,思来想去,不如写写我们俩之间的故事,结果一落笔就收不住,写了又臭又长十万字,硬生生把情人节礼物写成了人生回忆录。

朋友罗明看到了,说你这都能发本书,我说那就发呗。

结果又在名字上犯了难,我说就叫我和我哥的小二十年爱恨情仇,他嫌土。

最后临时抱佛脚看了点文学作品,决定采用一种浪漫的说法,也就是你们看到的那种。

罗明觉得不错,认定这是种借物喻人的手法(我们俩文学素养都不高),至于朱丘生嘛,他看见字就脑仁疼。

--------------------暂时不说∠(?」∠)_二年级,坐井观朱朱孬蛋说自己是铁渣渣,我是他的金疙瘩。

他说铁渣渣活该掉在山里烂了都没人发现,金疙瘩就算埋在土里久了,摸出来擦擦还能亮。

他说,我没什么好的,你出去吧。

我说,我不,我要死在山里,埋在他背上。

——————第一次见朱丘生,他是深不可测的黑,我是乏善可陈的白。

这么说可能太文艺了一点儿,具体的讲,就是他身上的泥一层压着一层,埋汰得连个人样都认不出来,我穿着棉质的小白衬衫条绒裤子,脸蛋儿干净地像个刚扎的纸人。

至今我都没明白,是不是身上越脏地位就越高。

只记得锅子镇铜锣村第一人民小学的人把他当祖宗,却可劲儿地欺负我。

当时我八岁,上二年级。

跟着我户口本上的父亲卢三白和本来在户口本上后来又迁出户口本的母亲陈翠雪回了铜锣村,之所以是“回”

,是因为卢三白他本来就是铜锣村的人,现在又调了回来,当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这些都是背景,再说回第一人民小学。

卢三白说自己是“人民公仆”

,不知道我怎么就成了“人民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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