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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
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爱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
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
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
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
“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
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
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
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学坏,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开窍……刘氏头疼。
沈慕也在心里盘算着。
“娘,您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天还是我自己去吧。”
他这个人从小就有个毛病,可能是小时候沈老大净身出户分家那段日子过得实在苦,沈慕从小就对银钱非常计较,计较到抠门的地步,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还特别喜欢攒钱、数钱。
要不是不招个婿回来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钱买个夫婿回来。
现在他娘又说要买个贵的,沈慕更是觉得心在滴血。
刘氏瞪他一眼:“你自己去,我等你买个残废的还是买个年纪比我还大的回来啊?到时候咱们家就擎等着被村里人笑话吧。”
沈慕却不以为然,人不能总为着别人的眼光活着,自己的日子却不顾了。
那个三两银子的也就是脑子不太灵光,饿得瘦了些,能干活是个汉子不就行了……
可惜刘氏根本不听他的,一个劲儿赶他去洗碗。
沈慕是个孝顺孩子,也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思,那就只能明日多劝解,买个性价比高的,再从别的地方找补找补了。
唉,有点可惜,沈慕还是觉得那个三两的最划算了……
却没想到第二日他们娘俩还未来得及去县城,沈家老宅的人又上门了。
来的人是沈老汉,他特意起了个大早过来,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又上沈慕家的门。
昨天闹得那出他不是不知道丢脸,虽然坚持认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可被村里人盯着议论,他老脸也是会发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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