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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着那件黑色羽绒服,突然间有些踌躇。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个牌子的羽绒服至少也要一万多一件,而他那件被陈志清扔掉的羽绒服则是他从某宝上五百块钱买来的。
他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也没被人这么珍视过,以前都是爸爸带他去商场买衣服,父母离世之后,就没有人再给他买过衣服了。
他低着头,将羽绒服抱在怀里摸了摸,又恋恋不舍地装了回去,背对着陈志清说:“这衣服太贵了,我还是不要了,我昨天那衣服您丢在哪了?我去找回来就行。”
陈志清没看他,依然注视着手里的报表,“给你,你就拿着。”
他低着头,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闷闷地回了一句:“哦。”
其实还能想到什么呢,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人家都已经给自己花了几千万了,自己现在才知道不好意思,是不是太晚了?!
是不是有些太装了?!
所以他点了点头,乖顺地接受了陈大老板的好意。
他无疑是漂亮的,白皮肤,丹凤眼,小鼻尖,身形修长,腰细臀圆,更难得的是他身上的那份鲜活和倔强,让他看起来有股与众不同的味道,用北方话说就是劲儿劲儿的。
白衬衫搭配蓝色牛仔裤,干干净净的一张脸,黑色羽绒服被挂在臂弯里,他走到陈志清面前,低声说:“陈总,谢谢您。”
陈志清看了他一眼,“去吧,张蒙在楼下等你。”
他说:“好。”
说完之后又想问,那你呢?下次什么时候再见呢?
但最终他什么都没说,拉开门走了。
陈志清放下手中的财务报表,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点燃了一根香烟。
上次见面之后陈志清就回了上海,他的业务都在上海,之所以会来北京也是受到陈远闻的邀请,原本他对这趟北京之行并没抱什么期望,却意外地遇见了萧林。
一个与那个人长相有两三分相似性格却大相径庭的小演员,漂亮,也年轻,被现实打压得狼狈不堪,却还有闲心对陌生人散发出善意,他觉得有趣,也为了回报那点没有必要的善意,便出手替他解围,将人养起来玩玩。
那天晚上他的确尝出了些乐趣,不管是紧张绷紧的身体还是青涩至极的反应都让他明白过来,这小玩意是第一次,而自己则是他第一个男人。
不过这份乐趣也仅仅只持续了两个小时,等第二天坐在回上海的飞机上时他就已经将萧林忘到了脑后。
还是有一天张蒙偶尔提起,他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在北京还养了一个小东西。
张蒙说萧林在《璀璨之恋》剧组的日子好像不太好过,经常受到排挤,张蒙问他,要不要给《璀璨之恋》的制片人去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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