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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麦从回忆中醒来,恍然若失许久,才确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打开晕黄的台灯,看着镜中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脸,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头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亚钻戒。
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从坟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遗忘的记忆,挖掘出十八岁芳心破裂后的碎片,这才明白这么多年来痛苦的源头,也明白了难以治愈的抑郁症的病根---还有,那个站在深沟前的梦的缘起。
也许,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弃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个少年私奔,本可以远远逃离学校和父亲---可是,身为高三学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这是命运注定的。
她不敢面对那道深深的伤痕,害怕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自拔,更不敢面对自己曾经的怯懦,担心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宽恕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遗忘。
她不是不能回忆,也不是不愿回忆,而是不敢回忆。
在十年漫长的无意识中,她抹去了记忆中关于秋收的一切,似乎这个身世凄凉的少年,从未来到这个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个梦却永远都遗忘不了,就像一个无法删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启动。
这辈子再也走不出这个噩梦了。
凌晨三点,小麦再也无法入眠,听着窗外淀山湖的波涛声,她穿戴整齐,想要出门走一走。
因为,她有些后悔。
为什么要回忆起来?发生过的这一切,还是彻底遗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楼梯,屏住呼吸打开大门,来到寒冷的月光下,别墅大门正对着湖岸,不时吹来寒冷刺骨的风,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条围巾,瑟瑟发抖地来到湖边小径。
虽是凌晨,湖边却亮着一排路灯,不知是给人用还是给鬼用得。
小麦一身白色大衣,孤独得像个幽灵走过。
湖水就在脚边拍打,她渴望这样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冻心底的记忆,不要再跳出来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灯底下,躺着一双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断打到鞋尖上,两只鞋差不多都已湿了,再看四周并无半个人影---难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这么寒冷的水里游泳不是自杀吗?
小麦越想越奇怪,蹲下来仔细看那双鞋子,若是正品起码得上万元。
皮鞋尺码也比普通人大一些,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风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钱人的----
她想到了盛赞的爸爸。
虽然,小麦从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确实是一双黑皮鞋。
又一阵寒风带着cháo水扑上来,几乎打湿了她的鞋子,令她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她沿着湖边跑回别墅,拍打三楼男朋友的房间。
盛赞打开门,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兴奋地抱住她说:&ldo;你终于来了&rdo;
&ldo;你想哪去了!
&rdo;她用力挣脱,&ldo;快去看看你爸爸还在不在&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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