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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乃是一只黑小狗,被兄弟当作棉鞋捧了来了。
我们听了或者要笑,但他们那时神圣的乐趣我辈外人那里能知道呢?的确,黑狗当棉鞋的世界于我们真是太远了,我们将棉鞋当棉鞋,自己说是清醒,其实却是极大的不幸,何为可惜十二文钱,不买一提黄汤,灌得倒醉以入此乐土乎。
信仰与梦,恋爱与死,也都是上好的麻醉。
能够相信宗教或主义,能够做梦,乃是不可多得的幸福的性质,不是人人所能获得。
恋爱要算是最好了,无论何人都有此可能,而且犹如采补求道,一举两得,尤为可喜,不过此事至难,第一须有对手,不比别的只要一灯一盏即可过瘾,所以即使不说是奢侈,至少也总是一种费事的麻醉罢。
至于失恋以至反目,事属寻常,正如酒徒呕吐,烟客脾泄,不足为病,所当从头承认者也。
末后说到死。
死这东西,有些人以为还好,有些人以为很坏,但如当作麻醉品去看时,这似乎倒也不坏。
依壁鸠鲁说过,死不足怕,因为死与我辈没有关系,我们在时尚未有死,死来时我们已没有了。
快乐派是相信原子说的,这种唯物的说法可以消除死的恐怖,但由我们看来,死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麻醉得使我们没有,这样乐趣恐非醇酒妇人所可比拟的罢?所难者是怎样才能如此麻醉,快乐?这个我想是另一问题,不是我们现在所要谈论的了。
醉生梦死,这大约是人生最上的生活法罢?然而也有人不愿意这样。
普通外科手术总用全身或局部的麻醉,唯偶有英雄独破此例,如关云长刮骨疗毒,为世人所佩服,固其宜也。
盖世间所有唯辱与苦,茹苦忍辱,斯乃得度。
画廊派哲人(stoics)之勇于自杀,自成宗派,若彼得洛纽思(petronius)听歌饮酒,切脉以死,虽稍贵族的,故自可喜。
达拉思布耳巴(tarasbulba)长子为敌所获,毒刑致死,临死曰,父亲,你都看见么?达拉思匿观众中大呼曰,“儿子,我都看见!”
此则哥萨克之勇士,北方之强也。
此等人对于人生细细尝味,如啜苦酒,一点都不含胡,其坚苦卓绝盖不可及,但是我们凡人也就无从追踪了。
话又说了回来,我们的生活恐怕还是醉生梦死最好罢。
——所苦者我只会喝几口酒,而又不能麻醉,还是清醒地都看见听见,又无力高声大喊,此乃是凡人之悲哀,实为无可如何者耳。
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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