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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两人是同伙,还要一起合作走出这个不知是路世安死前记忆回闪、还是平行世界的鬼地方。
“首先,”
路世安说,“我不喜欢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人。”
于锦芒说:“你干脆直接报我身份证号呗。
喂,那你说,小路咋想的啊?咋暗恋我啊?”
“我怎么知道,”
路世安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我也想知道,我怎么会暗恋一个笨蛋。”
为了节省钱,他们的房子都在背阴面,晒不到太阳。
于锦芒纠正路世安:“不单单是暗恋喔,假如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有极大概率是我那个谈了七年的前男友。
七年啊,七年,不喜欢你还谈七年,你当修炼呢?”
路世安笑:“修炼什么?修炼成鬼?”
于锦芒举手:“我可从来没有到处和人讲’我前男友死了’这种话,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怀疑我。”
“我不怀疑你,”
路世安颔首,“你的脑袋虽然有些笨,但不恶毒。”
于锦芒:“请你下次夸我时直白点,大胆点,别搞花里胡哨的欲扬先抑,咱又不是写高考作文。”
话虽这么说,于锦芒低头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叹气。
七年之痒啊。
之前她在网上就看到过一个理论,说人完成一次彻底的身体细胞清理替代需要七年。
七年之后,你还是你,但你的身体已经完全更换了一遍——对于伴侣来说,是你,又不是七年的你,彼此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玄妙,但时间和阅历的的确确会令人改变。
就像七年前,囊中羞涩的前男友打工结束后,领到第一份工资,先请同样窘迫的于锦芒好好地吃了一顿烤肉火锅。
七年后的前男友事业上小有成就,不会为了省那几元钱而只买一份烤冷面给她吃,更不会身兼数职、熬夜时也给她发消息叮嘱她早点睡觉。
他什么都有了,只是再没有当初爱她的那份热忱。
也像现在,初中时候的小路会暗恋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小于,但步入社会——不,已经离开社会的路世安,则会冷静地制定如何拆散自己姻缘的方法。
房间太小了,也没有什么桌子,天气热,于锦芒和路世安索性盘腿坐在床上,仔细沟通。
老旧空调开到19度才能勉强降温,于锦芒看着路世安的脸,他专注时的模样的确有那么些蛊人,唇瓣的模样很好看,有种精致又凉薄的美。
她脑子中没由来出现一句诗。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不对不对。
路世安快三十了而不是十三,他是男的,也不是小女孩。
顶多算一句英年早逝。
“……怎么样?”
路世安转脸,看愣神的于锦芒,微微皱眉,抬手,在她眼前挥一挥,“锦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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