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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
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
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
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
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
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
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
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
非但能够自己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
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
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
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
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
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
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
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
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
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
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
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
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
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
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
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
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
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
四野无际,群山连绵。
天高万丈,鹰翔其上。
山立千仞,狼嚎其巅。
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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