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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口买着红薯的大叔,脸上都被风吹得红彤彤的,不过看到大叔脸上挂着的笑容,莫名地觉得这个冬天也有人觉得温暖。
远处穿着厚厚的女人就是买着红薯的妻子,因为大叔的视线都在那位女人的身上,看着急匆匆拿着外套赶过来和大叔会集的那位女人,脸上也被吹得红通通的,不过大叔拿着红薯就往那女人小跑过去,不过我视线留意到大叔的脚有些跛,看样子是一对相互扶持的夫妻,那女人手上有和大叔一样的戒指,这是我看他们走在一起,就这么看着他们相视而笑的时候,大叔拿起那女人的手掌握在他的手掌里,我听不到他们的交谈,不过隐隐约约看到那女人有些羞怯地低下了头,看着此时此景,我也笑了,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平平淡淡的幸福,我有个习惯,总会在人群中发现一些很平凡的爱情,无论是什么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留意,总感觉很多爱情我虽然没经历,但我想看到,即使简简单单的,我都莫名会觉得就这么看着,都会对这样的感情很想写下来。
为了一个人,你会爱上他住得城市,同样的也会因为恨一个人,便恨了一座城市的人。
有些执念,还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站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看着人来人往的人,我莫名地觉得这世界真是很可笑,人能够走散也能相遇,为何不一开始就走散了以后,再也不见呢?
松垭是个不善言爱的人,自打她遇上了一个让她如此开怀大笑的男孩子,一切都变了。
松垭原本就是很安静的女生,但是闫旭不是,他是个流连花丛的人物,一开始我是很不看好松垭和闫旭他们谈恋爱的。
也不知道松垭和闫旭这么走散了是对是错。
不知道你们是否会觉得走散的人再相遇的时候,即使对方从未见过,但一见面仅凭感觉便可感受对方便是这辈子要在一起的经历。
松垭和闫旭就是这么个经历。
他们打从一见面就深深感受到很深的感情在彼此内心深处爆发,可是我不能够理解这样的感受,明明两人从未见面,奇怪的是,我们都未曾介绍彼此,他们却默契十足地开了口。
“松垭。”
“闫旭。”
你们不在场,你们不知道,这不是彼此开口说自己的名字,而是他们各自开口说出对方的名字,要知道,当时的我们大跌眼镜,松垭可是大门不迈,二门不出的乖乖女,除非陪我们,一般都宅在宿舍,松垭虽然不是我舍友,但也是隔壁宿舍,也是和我们宿舍玩得最好的。
他们在住址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的学校都不是同一间学校,何况彼此都是南辕北辙的地方来到大学的,在得知他们并不认识,而且没见过面,或许见过,但并不认识,这种种现象都让在场的我们深感命运强大。
松垭还开玩笑说:“说不定,是上一辈子没能在一起,这辈子相约在一起了。”
闫旭用了这么一个故事来打发我们的时间,说从前有个将军把素未谋面的新娘子给杀了。
那时候大伙都吐槽闫旭说的烂故事,他虽然没说,但他这个开头着实让人听不下去。
不过好在他说下去的时候,这故事的轮廓慢慢成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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