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义见叶十三发起威来,居然一招之间杀了他的十个血妖,更对那主宰沉浮的一式碧落九重惊异不已。
他这才知道吴胜出的主意有多馊,是冒了多么大的一个风险!
之前以为张天涯不过是一个军师的角色,武功即使不错,也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所以他们更注意的是利用水湟珠来隔绝气息,以免身为仙级高手的凌飞发现前来支援。
可是他们都忽略了一个可能,谁都没有想到叶十三本人居然也厉害至此。
血妖体内的血丹其实也就只有米粒大小,加上它们快到诡异的速度,想杀掉它们又岂是说说那么容易的?不但如此,血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们的血,带有一种很厉害的诅咒功能。
任何防御性能的法宝,如果被其污染的话,都将在短时间内失去原有的防御效果。
可他们看到的,却之前是白玉的昙裳可以对这诅咒之血免疫,后有张天涯让它们根本无法近身,这都大大的出呼了他们的意料之中。
他们两个到底是什么人?
现在他终于认识到了,光凭血妖未必就可以对付的了叶十三。
大旗一挥,将自己和另外三个匪首护在其中,并隐去了身行。
他们要做什么?配合血妖一起对叶十三进行围攻吗?
叶十三没有时间细想,不管如何,也要先除掉剩下的三个血妖再说。
手中尚方宝剑剑势一变,在这水湟珠笼罩的狭小空间内,居然飘起了鹅毛大雪来。
天涯剑意,六字剑诀——六月飞霜!
现在用来对付这些血妖,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叶十三的战术确实没有一点错误,但他还是晚了一步。
在大雪初临的时候,他就感觉,血妖的气息发生了变化,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将其全部斩杀之前,就发现血妖的周身发出了鲜红的光芒,体内的血丹竟然全部消化在了血肉之中。
再联想到刚刚宋义的举动,张天涯马上猜到了血妖们要做什么了。
是自爆!
“轰!
轰!
轰!”
三声巨响震得整个水罩一阵颤抖,三个血妖的自爆威力,将整个水罩内的草木尽数化为灰烬,无一幸免。
只有在天冥旗保护下的四个匪首,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而在血妖们自爆之后的浓浓的血雾阻隔下,他们一时间却也没有发现叶十三的状况。
“这次终于死了吗?”
宋义喃喃自问,撤掉了天冥旗的守护。
在他看来,叶十三除了武功高,头脑灵活之外,根本就没见他用过什么厉害的护身法宝,在这次血妖自爆中,他就算不死,也肯定已经失去抵抗能力了。
而一旁眼尖的吴胜却马上发现了不对的地方,赶紧提醒道:“不对,大哥你看。”
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在血雾消散之后,叶十三原来立足的地方,居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木蛋,外面一层血红,显然是血妖自爆留下的血污。
看到这个情景,吴胜眉头皱得更紧了,面对老大宋义疑问的目光,分析道:“这个可能就是他用来抵挡牛头鱼攻势的那个木系法器吧?不过现在被血妖之血所染,应该没有什么防御力了。”
“那可未必。”
说话的正是叶十三,他的声音也刚好是从木蛋内传出来的。
随着他的声音响起,木蛋的表层上,快速生长出了无数的奇怪小花来,片刻之间就将木蛋上的血迹吞噬了个干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
关于天应古老的皇朝流传着这样一则组训做人不流氓,空到世上忙。红颜不成群,枉为男儿郎。身后若无三千佳丽,如何称雄天下!...
关于记忆微凉为了维护这段飘摇的婚姻,我一次次的,被伤的遍体鳞伤,直到死亡!...
关于战隼归来他曾是最强王者,含冤入狱遭受百般凌辱,顿悟之后看清世间百态,化身厚黑高手,出狱后大隐于市,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无奈之下只好撕下那层柔弱的皮囊,重回王者之巅,夺回王者荣耀...
穿越到了崇祯十一年,这一年满洲铁骑磨刀霍霍,起义军遍地狼烟,朝堂上勾心斗角,大明朝已经烂到了根里。特种兵袁啸在执行任务时机缘巧合来到了乱世,依靠着机智与聪明,游走于各方势力的中间,左右逢源,在险象丛生之中,一步步迈向了人生的巅峰。慑服贵族豪强与关内,逐杀满洲于关外,收服李闯与河洛,动兵戈于美洲。看我袁啸,挥挥衣袖,...
关于娇妻凶猛冰山女神突然来访,送陈雨寒几百个亿就想带他回家!呵!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