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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惊悚的事,无非是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到自己的尸体。
杨怀仁就经历了这一切,在另一具驱壳中望着黑暗中逐渐冷去的“自己”
,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之前,杨怀仁最后的记忆是清晰而生动的,作为一家远近闻名的胡同小饭馆的少东家兼厨师……助理的他,一大清早就被大厨老爸撵着起床,骑着他的名牌电动三轮车,到早市上张家小妹的菜摊上拣了一整车时鲜蔬菜,临走还与她打情骂俏了一番。
至于后来,却像是断片了一般,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呆傻之间,周围的景物逐渐明亮起来,即使是早晨,初夏的第一抹阳光也有些灼人。
杨怀仁觉得有必要把“自己”
给埋了,这事儿做起来有些诡异,却是势在必行,让“自己”
曝尸荒野可不是多么好玩的事情。
“哥们,对不住了。”
杨怀仁嘟哝着,把“自己”
身上的钱包钥匙手表啥的搜了个干净,除了一小包干辣椒,大包的时鲜蔬菜都摔了个稀烂。
他寻了根趁手的树枝开始刨坑。
直到挖断了七八根酒瓶儿口粗细的树枝,才算掘好了坟墓,勉强给“自己”
下了葬,已是晌午时分了。
在溪边洗净了一身臭汗,杨怀仁这才看清楚现在自己的模样——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年约十七八岁,皮肤白净身体瘦弱的穷书生。
“你姥姥的死孩子老天,两世为人,就不能让我做一次帅哥吗?”
溪水映照出的一张脸,五官也算精巧,可是比帅哥二字,起码还有八条街的距离。
寻了块扁长的的石条充了墓碑,杨怀仁给“自己”
留下了墓志铭——“本妖蜗居此处,昼伏夜出,善吸人血,哨声为号。”
取下一个管哨钥匙链夹在两块青石之间,杨怀仁这才满意的撇嘴一笑,“看谁敢靠近本大爷的领地!
嘿嘿……”
顺着溪流走了二三里,才看见一条大路,上了大路,就看见人了。
杨怀仁学着古人的语气问清了路径,才调转方向,朝东而去。
已是过午了,一丝风都没有,官道两旁的杨柳被烈日炙烤的半死不活,它们能做的不多,虽然为杨怀仁抵挡了烈日,却抵挡不了热浪。
汗水不断的从他的额头上滴落,砸在夯实的黄土路面上,立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升腾的热空气扭曲了视线,杨怀仁觉得自己出现幻觉了,不然怎么走了那么久,这条路还是没有望到尽头?
“狗老天,熊老天,别人穿越了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最次也是个达官贵人家的纨绔子弟,怎么到我这里就是个小破书生了?”
长这么大,杨怀仁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饥困交迫,也终于懂得了幸福原来其实挺简单,对于目前来说,一杯可乐加冰就足够了。
可乐终究是没有的,埋怨也不会有什么作用,他只好继续踩着烫脚的路面继续走这条没完没了的路。
不知走了多久,远远的看见一座城的时候,杨怀仁激动的差点哭出来,可惜身上的水分被烤得没剩多少了,并没有多出来的几滴去浪费在眼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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