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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脉另一边赶来的王子摘下头盔——那上面沾满了恶龙的鲜血,放下宝剑——已经因为砍杀食人魔而卷了刃,他下马站在一旁,静静地等待门房通报自己的名号。
很快,下人们核对了单子上的条件,欢天喜地地迎他进了城堡。
王子走进公主的房间,走到床前——
皱纹已经爬上了她的脸颊,丛生的白发散落两边,嘴唇也不如年轻时光滑丰满。
王子知道,自己现在只要吻下去便可以让她醒过来。
但是,那样真的好吗?这位以高傲闻名的公主,怎么肯接受我如此年轻她却垂垂老矣的现实。
王子叫来下人,让他们为自己安排房间,说要在此住下。
下人不解,说公主吩咐,只要您一来,就立刻吻醒她。
王子说:“不,待30年后,我跟她一样老时,再与她相见吧,不能跟相爱的人一起老去,那实在是一种折磨。”
爱吃书的猫
我的猫有个怪癖——喜欢吃书,而且,它还偏食,诡异得无法解释——它只吃每本书的第259页。
对于在饮食上很不讲究的我来说,这本来已经可以成为把它送走的理由,毕竟我没有那么多第259页给它吃,但无奈的是,我有说不出的苦衷,必须把它养在身边。
所以,我就成了到处撕书本第259页的怪人。
当然,我也不是遇到一本书就撕,惹急了书的主人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他们经常翻动的书,比如《广辞苑》或者最新的文库小说之类,我都敬而远之,看都不看一眼,生怕管不住自己的手,“刺啦”
一声就把那一页撕下来。
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就想出了不同的应对办法,或者只买不足259页的书,或者在看完书之后直接把第259页给我送来,关系最好的,还会在纸张上抹一点儿鱼油,再用保鲜膜封装好,给我的时候还要附上一句“请享用”
。
既然我是一个怪人,朋友自然并不很多,他们再慷慨也满足不了猫对“食物”
的需求。
听着它每天冲我抗议般地“喵喵”
叫,我知道自己不得不采取一点行动了。
我没有闲钱去买那么多书,而且它只对第259页有兴趣,买一整本也很不划算。
我想出的办法是去书店和图书馆撕书,去那些比较冷门的书架,趁没人注意的时候,以大衣为掩护,悄悄把第259页撕下来,藏进口袋中,再若无其事地走出大门。
这个办法简单有效,执行起来也是如此,我一次都没失手过,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厚厚一沓第259页,吃得大猫两眼发光。
这一天,我下班之后像往常一样去书店为猫寻找食物,这家书店我来过好几次,为了掩护也买过一些西洋恐怖小说——一页都没翻过,老板因此对我印象还挺不错,每次见到我都会高兴地跟我打招呼:“村下君,你看书真快,是很勤奋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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