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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真的迟钝,不过要不是因为青春里的迟钝和羞涩,大概这世界上也没有那么多跟美好相关的遗憾。
说不清这是好还是不好。
但我知道的是,那时候的叶怀秋比我聪明得多,比我懂得多,心思比我重得多,很多我根本没想过也没意识到的问题,他全都清楚。
就像这首歌,或许当年他根本不是无意间放给我的听的。
现在也不是。
一首歌,4分39秒。
在这4分半的时间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人在某些时候大概就是会这样,明明有很多话想说,明明有很多情绪想要表达,却偏偏丧失了所有的功能,只能僵在那里,像是一颗被往事拴住的古木。
一直到这首歌结束,只一个喘息的工夫,竟然单曲循环。
我听见叶怀秋说:“不好意思,我手机里只下载了这一首。”
暗恋的人就是这样,别人一句话就能当做是给自己的暗示,然后抓着那几个字脑补出一整个天地来。
我现在大概就是这种人。
从写给我我却没有收到的信,到他一直想再尝尝的面包,再到这首无限单曲循环的歌,叶怀秋肯定也还记得的。
记得在那个夏天我牵过他的手。
是那一整个夏天,不仅仅一节体育课的时间而已。
那年夏天真的很热,但叶怀秋身上总是冰冰凉凉,他好像从来不会觉得热,也不会出汗。
所以上课的时候我总喜欢故意或者不故意地用手臂碰他的手臂,短袖校服露出来的白净手臂永远像是冰皮月饼,滚烫的夏天里一碰到他,打结的心都被抚平了。
他从来不会躲开我。
课桌上,我趴着睡觉,胳膊紧紧地贴着他的胳膊,有一次等我睡醒挪开手的时候,发现我们贴在一起的一小块皮肤都变红了。
偶尔我也会觉得这样不满足。
那个时候叶怀秋成绩比我好,也比我用功,自习课我都用来睡觉,他就很安分地学习。
可是后来因为我,他大概学习也受到了影响,我时不时就偷偷在课上牵他的手。
现在想起来,那会儿真是纯情得要死。
自习课,我像个粘人的怪物,睡觉也要拉着他的手。
我靠窗,他坐在外面,刚好右手写字左手交给我,而且这个角度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于是我就愈发肆无忌惮。
肆无忌惮到有老师讲课的时候也常常勾他的手指,握他的手。
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在前面讲得起劲,叶怀秋听得认真。
他很专注地看着前方的黑板,右手托着下巴,左手随意地搭在自己的腿上,我讨厌数学老师,但凡是他的课就坚决不听,我走神,走了一圈之后我的神落在了叶怀秋身上。
他长得让人怀疑造了假的睫毛、挺巧精致到让我想捏捏的鼻尖,还有因为太过专注微微张开的粉红色的嘴唇。
他长得好看,让那时候的我稀里糊涂就着了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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