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
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爱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
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
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
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
“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
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
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
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学坏,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开窍……刘氏头疼。
沈慕也在心里盘算着。
“娘,您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天还是我自己去吧。”
他这个人从小就有个毛病,可能是小时候沈老大净身出户分家那段日子过得实在苦,沈慕从小就对银钱非常计较,计较到抠门的地步,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还特别喜欢攒钱、数钱。
要不是不招个婿回来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钱买个夫婿回来。
现在他娘又说要买个贵的,沈慕更是觉得心在滴血。
刘氏瞪他一眼:“你自己去,我等你买个残废的还是买个年纪比我还大的回来啊?到时候咱们家就擎等着被村里人笑话吧。”
沈慕却不以为然,人不能总为着别人的眼光活着,自己的日子却不顾了。
那个三两银子的也就是脑子不太灵光,饿得瘦了些,能干活是个汉子不就行了……
可惜刘氏根本不听他的,一个劲儿赶他去洗碗。
沈慕是个孝顺孩子,也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思,那就只能明日多劝解,买个性价比高的,再从别的地方找补找补了。
唉,有点可惜,沈慕还是觉得那个三两的最划算了……
却没想到第二日他们娘俩还未来得及去县城,沈家老宅的人又上门了。
来的人是沈老汉,他特意起了个大早过来,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又上沈慕家的门。
昨天闹得那出他不是不知道丢脸,虽然坚持认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可被村里人盯着议论,他老脸也是会发红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阴司夫人酆都大帝记载人死经由十殿受苦,后押至渡灵娘子处,灌入一味似酒非酒五味泥浑汤,可忘前尘往事,又名曰净魂汤。十八年前,她是A大校花,看上校门外的年轻商贩。订婚当日,商贩露出恶相,合同胞弟将她残杀于俞村后山。他抢她福泽,与豪门千金结婚生子,成为顶级富豪,坐拥千万豪宅。她却被压于阴司,受尽炼狱之苦。为报血仇,她脱胎换骨成为渡魂娘子,一手拎勺,一手执剑,在十八年后重生归来,没曾想,恶人的儿子却对她死缠...
恋爱前学霸高冷我求你帮忙了?男星不屑离我远点!皇弟憎恶你挡了我的路!恋爱后学霸拦腰服软求罩!男星深夜敲门冷,求暖!皇弟抱腿卖萌皇兄,别走!还有各种男主牌小可怜小可爱等着女主来宠幸食用指南1v1爽宠文,女主负责逆袭虐渣,男主负责貌美如花...
他是那个武功平平,六大派围攻光明顶时唯一惨死的掌门人鲜于通,也是中土世界和甘道夫把酒言欢的大武导师,更是漫威世界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共同敬仰的武圣宗师,其实他只是想要长生,想要揭开谜团新书一元武圣,请支持一下。读者群125450435,欢迎加入...
没有虎躯没有王八之气更没有弱智光环道具。如何称王制霸解民于倒悬?知识才是古代乱世安身立命乃至树立权威的常见依靠。...
朱翊钧朕是万历皇帝,朕决定这一世,不怠政了!护佑大明。不负先生,不负所掌之赫赫皇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万历佑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万历佑明...
农科院士一枝花骆白穿成一本都市男频文里的炮灰男配村长家傻儿子。系统要求他走剧情送人头,距离剧情开始还有七年时间。闲着没事干的主角就开始搞农业改革,一不小心建出个农业王国。原剧情男主重生前不是个好人,重生后五脏六腑都是黑的。只有骆白,是他唯一的善良。本文作为一篇种田穿书文,描述主角金手指大开在农业改革中暴富,通篇行文流畅,故事生动,人物形象饱满。十分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