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
不远处是悉尼歌剧院和海港大桥,建筑、海面被星辉笼罩,夜越深,越迷人,而方才还较清净的酒吧,忽然多了乐队的歌声。
是一首小众的灵魂乐,《Can I Call You Rose?》。
“Can I call you Rose?
我可以叫你“玫瑰小姐”
吗?
‘Cause you’re sweet like a flower in bloom
因为你甜得像一朵正开放着的花朵
Can I call you Rose?
我能叫你“玫瑰小姐”
吗?
‘Cause you’re fragrance takes over the room… darling
因为你的香气占据了整个房间,亲爱的……”
沙哑性感的声线穿进沙发上举止亲密的男女耳中,爬上肌肤,蔓延到心底,酥酥麻麻。
许博洲自然没有拒绝周晚,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她完成了咬冰块的惩罚。
他们的身高差过大,以至于周晚需要高高仰起上身,才咬了两三秒,几滴融化的冰水划落至了她细白的脖颈上。
一颗圆球形的冰块,不大不小,即便她再小心,还是不小心碰触到了许博洲的唇。
而他却一直睁着眼,看着紧张的她,连眼皮都在颤。
时间过去了不止十秒,旁人一直没喊停。
许博洲用牙齿用力咬住冰块,吐进了不用的杯子里,扯了几张纸,先给了周晚,然后自己擦了擦嘴角,看向纪燕均:“怎么?看上瘾了?”
此时的纪燕均已经上了头,俨然忘了坐在对面的是自己的老板,他握着酒杯,坏笑:“嗯,俊男美女玩这么刺激,舍不得喊停。”
环境很吵,周晚没清太听,只知道纪燕均应该是在调侃自己,不过她倒是习惯了,因为她和许博洲的关系,从小就老被别人拿来调侃,但她心里始终都有把尺,也很清楚他们在这一方面是有默契的,都不会跨越雷池半步。
她视线一会飘向舞台,一会又飘向街道,手中的酒喝了一大半后,她才发现,原来许博洲悄悄给自己要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难怪没有任何上脸的感觉。
乐队的歌,换了一首又一首,氛围拉满。
刚开始还有空位的酒吧,瞬间坐满,过道里都站满了男男女女。
几个金发碧眼的男人靠在栏杆上,时不时冲周晚挑眉笑,明目张胆的搭讪。
虽然周晚在美国留学了几年,但平时很少去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再加上她胆子也比较小,陌生男人只要散发出一点点挑逗的意思,她就会感到不适和害怕。
“坐到里面去。”
许博洲让周晚和自己换座位,她乖乖挪到了里面。
换好位置后,许博洲立即给了外面两个欧美男人一记很不客气的眼神警告,他们这才走开。
被高大的身躯挡住了那些杂乱的人影,周晚瞬间充满了安全感。
对面的纪燕均脸上是一副很好嗑的表情:“讲真的,你们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又知根知底,就没想过从朋友变成情人?”
“……”
周晚头低下,双手握着酒杯一抿,没有酒精却红了脸。
“想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纨绔狂妃腹黑魔帝,来硬的!是妖萝的经典其他类型类作品,纨绔狂妃腹黑魔帝,来硬的!主要讲述了现代佣兵女皇一朝穿越,成为毫无修为,肌肤漆黑干瘪豆芽菜的小废妖萝最新鼎力大作,年度必看其他类型。若晨文学提供纨绔狂妃腹黑魔帝,来硬的!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
关于一胎双宝爹地,妈咪又跑了一胎双宝爹地,妈咪又跑了成年礼那天,她家破人亡,只能出卖自己,才能让父亲活下去。他是商界帝国的霸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向来对女人冷情冷心,却一眼认定她为自己的猎物!深夜,他霸道地将她压在身下呵,你只是一个生育工具而已,没有权力跟我说不!时光荏苒,多年后再次相见,他是她眼中的流氓大色狼,只知道占她便宜。她是他眼中放荡的女人,勾三搭四,得拉到私底下狠狠的收拾!宝贝儿子吵着要妈咪,他登堂入室...
关于揽音风云涌动际,十年故人归。人道南楚二公主可怜之最,幼年遭驱逐,在外流浪十年不得归家云国萧世子可怜其次,幼年父母亡,重病在身,随时均有性命之忧。可这二人却并不如此看。二公主在外十年,练就了一身本领,惊才绝艳。萧世子重病在身,却终究候得佳人,上天不负!对楚二公主而言,没有父母教养,却有旁人记挂十年,这份真情已然难得对萧世子而言,没有亲人相伴,却有佳人为他披荆斩棘,医治病体,这已是上天给他最好的礼物。更多小说请收藏18wencom...
本书又名从神豪开始的国之大士。简略版本从神豪开始刷钱,投资项目,收购公司,研究抗癌药物,进行数学理论研究,实践机甲制造技术,研发虚拟现实技术,造福全人类。—详细版本穿越到诗词匮乏的平行世界,结婚开局的林宇获得人生赢家系统,激活签到与返利功能。然后叮,你在三国杀的广告中停留一分钟,签到成功,获得武将赵云的全部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黑科技,从每日签到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关于极品医婿三年前,他遭人陷害当了上门女婿,每天给丈母娘倒尿罐子…三年后,他成为八卦点穴术第八代医圣,上亿的资金滚滚而来…他不稀罕金钱,要的是重振男人的雄风。...
源景喜欢独处。不,应该说他是热爱独处才对。他并不是天性孤僻,讨厌人类。只是一旦与他人相处,就需要付出或多或少的体贴,一定程度上扭曲自己的意志,有时候还要去做一些他并不情愿的事。他不愿这样。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他希望每分每秒都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流逝。在他看来,全神贯注于自己喜欢的事物中,回过神来已是夕阳西下,这样的生活便可称之为幸福。如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就不能让我一个人呆着吗?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就不能让我一个人呆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