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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奥森贝格纪念斋,在新宿舍里。
离开老斯宾塞家回到我自己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为人人都去看球赛了,房里又正好放着暖气,使人感到十分温暖适意。
我脱下大衣解下领带,松了衣领上的钮扣,然后戴上当天早晨在纽约买来的那顶帽子。
那是顶红色猎人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
我发现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帐宝剑都丢了之后,刚下了地铁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看见了这顶帽子,只花一块钱买了下来。
我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粗俗,我承认,可我喜欢这样戴。
我这么戴了看去挺美。
随后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书,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每个房里都有两把椅子。
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华西。
斯特拉德莱塔坐另一把。
扶手都不象样子了,因为谁都坐在扶手上,不过这些椅子坐着确很舒服。
我看的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里误借来的。
他们给错了书,我回到房里才发现。
他们给了我《非洲见闻》。
我本以为这是本臭书,其实不是,写的挺不错。
我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过看书倒不少。
我最喜爱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
拉德纳。
在我进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纳写的书,作为生日礼物。
书里有几个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剧,还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交通警察怎样爱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是开着快车的姑娘。
只是那警察已经结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结婚什么的。
后来那姑娘撞车死了,原因是她老开着快车。
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
我最爱看的书是那种至少有几处是别出心裁的。
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
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
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
迪纳逊。
还有林。
技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
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
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
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
我说不出道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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