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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的非难时,抑或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未必如此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
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
并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
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
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
我便是如此思考的。
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其姿态形状,将它作为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
我努力做到这一点。
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
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协调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意呢?一个职业小说家讨人喜爱这种事,难道真有可能么?不得而知。
或许在世界某个地方有,但恐怕很难推而广之。
至少我很难想象,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成年累月不断地写小说,同时又能为人私下里喜爱。
为人嫌恶、憎恨、轻蔑,似乎倒是更为自然的事情。
我也并不打算说:这样的话,我反而感到放心。
即便是我,也没有赏玩他人的嫌恶的爱好。
那是另外的事,还是来谈谈跑步吧。
不管怎样,我再次赢回了&ldo;跑步生活&rdo;。
我相当&ldo;认真地&rdo;开始跑步,时至今日,又相当&ldo;扎实地&rdo;在跑步。
这对年近花甲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甚了了。
想必有什么意义吧,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情,并非大不了的分量。
不过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
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
以后重新思考,乃是我的特长之一,这特长随着岁月流逝而愈加洗练。
穿上慢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了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于是开始跑步。
脸颊承受着迎面而来的贸易风,仰头遥望将两条腿儿齐齐并拢横空飞去的白鹭,倾听令人回味无穷的&ldo;满匙爱&rdo;乐队的歌曲。
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
我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
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
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
自己这种形象,我们只能当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动地接受。
这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从中发现的,或许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东西。
不过,这难道不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么?至此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即便不能说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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