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云烨知道自己丢大人了,一个满身锦袍的暴发户横行于平民出没的西市之上。
后世自己就特别讨厌这种人,虽说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可确确实实讨厌暴发户,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小市民只好在心里咒骂几句,云烨不认为大唐长安的市民会比后世的小市民高尚,以关中人嘴上的刁毒来看,自己祖宗恐怕早就被骂的千疮百孔了。
脸烧得厉害,耳朵滚烫,回头恶狠狠的看两个夯货,老子不记得贵族一般不涉足西市,难道说你们两个夯货也不知道?等着看老子笑话?提起脚狠狠踹了两人几脚。
两家伙根本不在乎,以侯爷的花拳绣腿还踹不疼自己。
再说了侯爷是娇惯下的性子,有拿下人出气的习惯,不过也就是几脚的事,事后总有回报,你没见庄三停被踹来揣去的就踹成护院头子了?刘进宝总是有事没事就往侯爷面前凑,往往被踹一脚后就神清气爽的离开。
主仆三人狼狈的逃离西市,刚出坊市,庄三停猛地拽住云烨一闪身抢在云烨前面,手上的东西还未落地拳头就砸了出去。
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读书人,灰白的头发,瘦高的身材,身穿广袖襦袍,虽然洗的发白缀满补丁,却干干净净,补丁上针脚细密,看来很是爱惜。
头上扎着布巾,脚上穿着足衣,一双鞋子散落一边。
身子佝偻着发抖,刚才老庄的一拳不轻。
“侯爷,这小子从街市一直跟着我们,现在跳出来,小的担心他图谋不轨,就先下手了。”
庄三停向云烨禀报。
拍拍老庄的胳膊,示意他放松。
“你为何跟着我们?你是一个读书人,应该不会有不轨的心思,为什么?”
云烨蹲下身子问:
“给我十贯钱,我的命就是你的!”
这句话让云烨一愣,十贯钱,一条命?这是他娘的什么人啊?正要离开却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里面全是恳求和悲伤,修长的双手紧紧攥着指甲断了都没知觉。
云烨忽然觉的这个人很有意思,他无疑是骄傲的,虽然趴在地上却昂着头,鼻子里渗出血迹也不擦。
死死看着自己,等待自己的决定。
“你是一个骄傲的人,为什么要作践自己?”
“我钱通潦倒半生,自问也曾熟读五经,为出人头地头悬梁,锥刺股二十年苦读,又游学十载,却一事无成,还要靠妻子织布谋生养活。
这叫我情何以堪?如今她病重,需要贵重药材方能活命,我欠她的,就用这条命来偿还。”
果然,古今相同啊!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
云烨不打算去怀疑,后世虽然被欺骗无数次,这次云烨仍然固执的选择相信,他喜欢美好的事物,喜欢看到人世间的真情,区区钱财后世自己一介穷鬼都不在乎,更不要说现在自己腰缠万贯,十贯钱,小意思,就当行善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神武大陆,强者为尊,少年萧云偶获神秘剑胎,修无上剑道,炼无敌剑法,战万族天骄而不败!七尺剑气荡八荒,十方天内,我为至尊无敌。...
关于神秘总裁,别爱我!宝宝篇妈咪妈咪为什么乐乐白天不能出门?因为因为妈咪想要乐乐陪在妈咪身边啊。凌欢欢转身长叹一口气。哦宝宝拖着自己的毛绒玩具走开。妈咪妈咪为什么乐乐的手不会流血?凌欢欢吓得魂都没了,连忙冲过去抢走了孩子手里的水果刀那那是因为乐乐有金刚不坏之身。哦宝宝再次拖着自己的毛绒玩具走开。妈咪妈咪电视里的这个人和乐乐一样有尖牙,他是不是乐乐的爹地。...
...
(新书从现代开始的火影世界已发布,请多多支持)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倒霉蛋穿越了,他变成了日向家的大少爷,还顺带在火影世界里觉醒了替身的能力。你说有替身就有替身吧,可为什么这个名为辉夜姬的替身长得这么像某位最终BOSS呢?这也太膈应人了吧?看着漂浮在自己身后的那个缩小版大筒木辉夜,日向...
爷爷说,我是被一口棺材从黄河上游冲下来的,命格薄,这辈子都不要靠近黄河,可是阴差阳错的是,我偏偏在黄河里惹上了一具绝美女尸从此之后,我踏上一条不寻常的路三下地府四问龙宫地下尸城无人村庄等等怪事接踵而至。...
关于我是华夏守护神灾难降临,人类文明被毁灭,叶语作为人类总指挥当场殒命,但老天开眼,给他一次重生机会,回到灾难降临前这一世,他要守护华夏,守护全人类!...